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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公告] 行业标准专版版规(暂行)

本主题由 System 于 2008-4-20 05:00 解除限时高亮 本主题被作者加入到个人文集中

行业标准专版版规(暂行)

行业标准专刚刚建立,希望建立一个平台供大家就标准方面的资源互通有无。故暂时制定以下规定,希望大家遵守,也希望大家多提意见,对于规定中不满的地方直接跟帖说明就行。


一、发帖规则
1.
本版初步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及企业标准”、“国际(外)标准”、“标准知识与交流”以及“版务通告”六个栏目。上传标准共享请对照发帖到前四个栏目,标准知识、求助与交流请发帖到“标准知识与交流”栏,“版务通告”仅供版主发布版务通告帖用,普通成员请勿发帖,可跟帖。
2.
上传标准发帖要求为:
发帖标题:标准代号+标准名称
正文内容:
[标准代号]{必填}
[标准名称]{必填,外文标准请附上中文名}
[标准来源]{必填}(网站、文献资料、自制图书)+(是/否扫描版)
[发布单位]{选填}
[发布时间]{选填}
[实施时间]{选填}
相关各类标准代号及名称可参见所要上传标准封面。鼓励大家不拘于以上几项,填写尽可能详细的标准信息。
3.
标准求助请按“[求助]+标准代号/名称”格式发帖;标准知识或交流请按“[原创/转载]+标题”格式发帖,转载必须在帖子中醒目处注明出处。若标题过长,可以[][][]代替。
4.
发主题帖前请先全论坛关键字搜索是否有重复帖,如有雷同请勿发表。对于附件过大而必须分割上传的,请将附件发在同一帖中以保证文件的完整性。


二、奖励规则
1.
奖励对象:按正确格式发布有效资源者,优秀原创主题帖作者,优秀讨论参与者,对本版提出有效建议意见者,监督举报违规行为者,积极帮助他人者以及本版活动获奖者。
2.
奖励措施:
按正确格式发布有效标准+10书币,发布稀缺以及最新标准+20~30书币,发布过期作废标准无奖励;
优秀原创主题+20~30书币、精化、置顶,认真回复、积极参与讨论+5~10书币;
对本版提出有效建议+5书币,检举揭发违规现象+5~10书币;
求助得到解决-5书币,帮助者+10~20书币;
活动奖励以当次活动规定为准。


三、惩罚规则
1.
违规现象:发布与本版无关的帖子,重复发布资源、发帖,恶意灌水者,不按格式发帖者,无意义数字、字母回复,恶意对他人进行辱骂、人身攻击者等。
2.
惩罚措施:
发布与本版无关帖子,转移帖子、关帖以致删帖,广告、病毒以及违反相关法律者将封ID、封IP
重复发布资源、发帖,-5书币并删除重复帖;
无意义数字、字母回复-5书币,恶意灌水者-10书币,恶意对他人进行辱骂、人身攻击者-15书币、封ID、封IP
不按格式发帖者将无奖励。
对于屡教不改者,版主保留使用任何处罚的权力。


四、检举申述规则
对于以上的违规行为,请在本版“检举专用帖”跟帖检举,版主核实后将就地奖励;也可以站内短消息版主,一经核实即给予奖励。
对于版主惩罚有任何异议,或自己有如上应获奖励行为而版主未能及时奖励的,请在本版“申述专用帖”中跟帖说明,一经核实将在原帖进行相关处理。
检举、申述均不可单独开帖,否则不予受理。


五、免责声明
1.
在行业标准专版里发表的文章及图书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论坛及本版立场无关。
2.
行业标准专版的所有文章、内容、信息、资料等都不能绝对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2.阅读本版内容因误导等其他因素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本论坛及本版对此没有任何责任。
3.
本论坛及本版使用者因为违反本声明的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本论坛及本版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直接或间接使用本论坛及本版者,视为自愿接受论坛管理规定和本版版规的约束。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行业标准专版

200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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