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erknocker 2008-4-13 17:04
荷兰历史
今天被称为荷兰的土地上,在公元前居住着日耳曼人和凯尔特人。直到五世纪前期,莱茵河南的地区还是罗马帝国的一部分;整个中世纪,荷兰由许多分散的封建领地组成,最终在查尔斯五世皇时期(1500-1558)得到统一,连同其它的“低地国家”(今天的比利时和卢森堡),一起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在西班牙国王菲利浦二世(查尔斯五世的儿子)统治时期,宗教自由的限制和国王的专制统治引起了人民广泛的不满;1568年,荷兰北部的一些省份在奥兰治王室威廉王子的领导下起来反抗,这是荷兰历史上被称为“八十年战争”的开始;战争于1648年结束,双方签订了《威斯特法利亚和平协议》,该协议承认联省共和国(七个自治省份包括荷兰、泽兰、乌得勒支、弗里斯兰、格罗宁根、上艾瑟尔和格尔德兰)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但共和体制下的政府仍留有封建残余,使得权力极大的总督位置(省的地方长官),仍由奥兰治王室威廉王子的后裔来担任并统治荷兰。
黄金时代
在被称为“黄金时代”的十七世纪,共和国变得越来越繁荣,这主要是归功于荷兰东印度公司(VOC)。荷兰东印度公司创立于1602年,负责协调与东南亚地区的海运和贸易,它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商业企业,甚至可被称为是世界上第一个跨国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沿着非洲和亚洲的海岸活动,在今天的印尼、日本、台湾、斯里兰卡和南非都设有基地。与此同时,荷兰西印度公司(WIC),也在从事与西非和美洲的贸易,并从1625年到1664年,统治着新阿姆斯特丹(既今日的纽约),由于和英国因贸易利益冲突而爆发的几场战争,导致了两国联系的中断;总督威廉二世和他的儿子威廉三世都曾和英国公主联姻,并且在1689年,威廉三世应英国议会的请求接受了英国的王冠。
荷兰王国
法国大革命预示着联省共和国的终结;1795年,受法国革命武装的入侵与占领,沦为其附庸,称为巴达维亚共和国;1806年,拿破仑任命其兄弟路易·拿破仑为荷兰国王;四年后,法国再次并吞整个荷兰,路易·拿破仑宣布阿姆斯特丹为首都。
1813年,法兰西第一帝国崩溃,低地国家们迎来了独立;在荷兰北方,保皇党和共和派之间产生了激烈的斗争,后者最终赢得了胜利,身为奥兰治王室拿骚亲王的末代总督之子—威廉·弗雷德利克从英国流亡回国;政府被搬到了海牙,阿姆斯特丹仍然是名义上的官方首都;新的国家摒弃了以前的独立联省共和国体系,保留了法国人留下的单一体制。
1815年,荷兰北方和南方(即今天的荷兰与比利时),合并成立了荷兰王国,威廉·弗雷德利克成为国王威廉一世,由此拉开了荷兰君主世袭制的序幕。
1830年,荷兰南方脱离了荷兰王国,成立了一个称为比利时的独立国家,威廉一世于1839年承认了比利时的独立,比利时的独立确立了荷兰今天的国界,威廉一世的后继者有威廉二世和威廉三世;但在1890年,该王室的男性继承人(包括在其私人领地卢森堡)后继无人,威廉敏娜女王(1880-1962)登上了王位;她的母亲艾玛女王摄政,一直到1898年,年轻的威廉敏娜年满十八岁能够担当君主的责任时为止。
1848年,宪法得到了根本上的改变,政府向选举产生的议会负责,而不再向国王负责,新的宪法是君主立宪议会制的基础。
世界大战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1914-1918),荷兰保持中立。一直到二战为止,荷兰严守着中立政策,尽管如此,它还是在1940年5月遭到德国入侵并被占领了五年;在战争期间,威廉敏娜女王离开了荷兰流亡英国,成了抵抗占领军运动的精神领袖;在执政50年后,她于1948年让位于女儿朱丽安娜。朱丽安娜女王又于1980年4月30日让位给她的长女—当今的女王贝娅特丽克丝。
在二战前,荷兰拥有许多殖民地,但在1945年后,荷兰的殖民地纷纷独立。印尼于1949年独立摆脱了荷兰的统治,苏里南和加勒比海的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在1954年根据《王国宪章》实现了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外的与荷兰的平等地位。
1975年11月25日,苏里南成立独立共和国。1986年1月1日,阿鲁巴岛—当时仍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一部分,和博内尔岛、库拉索岛、沙巴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圣马丁岛一起取得“分离状态”地位,成为在荷兰王国中与荷兰地位等同的政治实体
chaoscorps 2008-5-6 18:00
还有荷兰的youtai经济也很值得称道